【商标】世纪恒程代理万阳盛和赢得商标驳回复审案
具体详情:
2018年08月31日,申请人“深圳市万阳盛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委托世纪恒程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第9类注册 “214.jp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国家商标局于2019年03月23日对申请商标注册作出部分驳回决定。初步审定在“光学纤维(光导纤维)”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公告。驳回在“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机器人,已录制的或可下载的计算机软件平台,交互式触屏终端,绘图机,安全监控机器人,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