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开展社会智库扶持资金、智库成果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社会智库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登记,或者长期关注大鹏新区发展,深度参与大鹏新区经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成绩突出的社会智库;
(三)“对新区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主要包括:
1.关系大鹏新区改革发展全局的智库成果,被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采用并作为新区重要发展战略的;
2.关系新区生态、生物、生命健康、海洋、旅游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智库成果,被新区采用并转化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重点工程建议、重大项目方案等重要领域发展政策的;
3.涉及大鹏新区发展重大问题的智库成果,被以决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