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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程代理刘凯*诉东莞市佳*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2022-06-18

1)案情描述

刘凯*系专利号:ZL2018305307**.2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经调查发现,东莞市佳*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所经营的阿里巴巴(1688.com)批发网站上销售侵权产品,原告认为,被告制造、销售及许诺销售侵权产品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涉案专利,并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特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诉讼,请求法院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2)思路分析及案件结果

原告认为,被告制造、销售及许诺销售侵权产品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随后委托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开展维权措施。我所律师团队针对涉嫌侵害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进行调查比对,确认被告的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并决定采取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并于2020年8月31日通过公证购买方式获得侵权产品,并且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确认收货该侵权产品并且对被告的销售网页进行了证据保全,之后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诉讼。立案后,我所律师团队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与被告达成和解。


3)判决书(包括双方和解、对方撤诉,或者我方胜诉判决书)

民事裁定书(2020)粤73民初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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