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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3日
世纪恒程资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引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与知识产权运营。据悉,昨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对外公布《深圳市关于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加强知识产权运营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22项措施提升深圳市知识产权质量,促进知识产权的应用和转化。
据介绍,截至今年10月,深圳市有效发明专利69551件,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位,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超过65 .4件,而2013年年底全国平均水平仅为4.02件,深圳市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十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专利等知识产权增长到一定基数后,增速必然放缓。”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2年开始,深圳市专利申请增长水平开始放缓,其中以发明专利申请增长水平下滑迹象最为明显,“深圳知识产权工作已经到了由数量到质量、运营促发展的历史阶段”。
今年6月,国家正式批准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过去以“增量”为主要导向的发展模式,引致出现不少的“边缘专利”、“泡沫专利”、“垃圾专利”,已经不适合发展需求。
《规定》从准备、起草到出台,历经了近一年时间。其中,关于提升知识产权质量的措施有7条。其中,除了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外,还明确规定,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情况作为科技项目立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条件。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措施,《规定》中共10条。其中,最为关注的是,政府将成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探索参股设立运营子基金,或引导子基金投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