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挑战他人专利、或应对无效请求的企业

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均可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其无效。无效宣告是专利攻防的核心程序:被诉侵权方可借无效请求扫清障碍,专利权人则需防守保全权利。
需挑战他人专利、或应对无效请求的企业
专利权存续期间均可提出
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 + 证据组合
一般6-12个月作出审查决定
可先准备与专利无效宣告相关的基础材料与背景信息。资料不完整时,也可从一次初步沟通开始。无效宣告的成败高度依赖证据组合与理由选择,进攻与防守两种立场的策略差异极大,具体方案因案件实际情况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