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不可避免披露原则适用标准澄清

商业秘密不可避免披露原则适用标准澄清

从早期的有意披露发展至今天的无意披露,是普通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结果。其适用标准更为客观、科学,弥补了不良意图必要论的不足,强化了该原则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可以肯定,不可避免披露原则正是为“虽无不良意图但依然会不可避免地披露(原雇主商业秘密)的案件而设计的”

2014-06-19

浅析将日文专利申请文件译成中文的一些技巧

浅析将日文专利申请文件译成中文的一些技巧

近年来,日本企业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不断增加,为了提高日文专利代理服务的品质,将日文专利申请文件高质量地翻译成中文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具体实例分析了在将日文专利申请文件翻译成中文的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些技巧,从而不仅提高翻译的准确率,还能够提高专利翻译工作的效率。在为申请人降低诉讼风险、争取最大利益的同时提升公司的服务水平,最大化公司的利润

2014-06-19

浅析对比文件的“充分公开”

浅析对比文件的“充分公开”

中国专利法第 26条第 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2014-06-19

浅析PCT国际申请遗漏项目和部分的补正策略

浅析PCT国际申请遗漏项目和部分的补正策略

PCT国际申请提交时如果遗漏项目或者部分,申请人可以选择援引加入在先申请中的相应内容进行补正,也可以选择后提交遗漏内容进行补正。援引加入的风险在于国家阶段指定局对此条款的保留,而后提交遗漏内容则将推迟国际申请日,进而可能造成优先权日的逾期。作者结合多年审查经验,试图对不同情形下的遗漏加以梳理并给出补正优选策略,以供申请人和代理人在实务处理中参考

2014-06-19

浅谈日文专利翻译

浅谈日文专利翻译

专利翻译应该遵守信达雅的原则,根据技术方案,制作出符合中文语言习惯的、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的专利文献

2014-06-19

浅谈几点香港及大陆商标审查中商品近似性判断标准上的差异

浅谈几点香港及大陆商标审查中商品近似性判断标准上的差异

香港商标在商品及服务分类上依据2013年新颁布的第10版《尼斯分类》。也是分为商品类别34个类别,以及服务类别11个类别,共计45个类别。但各个类别并没有像中国商标局实行的《商品与服务类别区分表》中每个单一类别再划分出若干个类似群组。因此,香港商标审查时,在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近似的问题上,与大陆审查标准存在明显的不同

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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