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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程诉北京金*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金**、王**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2-12-23

(1)案情描述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与金**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公司”)签订多份《商标国际注册业务代理合同书》,委托金**公司就指定图样向多国申请商标。合同签订生效后,金**公司在未履行完合同义务,未通知我方案涉合同义务承接方,未经结算的前提下,金**及其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并于2021年9月28日办理注销登记。鉴于此,各方就涉案商标申请及后续事宜发生争议,并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已受理。


(2)思路分析和案件结果

现各方在自愿、诚信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金**承诺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向我方交付完毕协议的所有商标权证书扫描件,并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向我方交付完毕协议的所有商标权证书原件。金**逾期交付证书扫描件或原件的,同意三日内按照下表列明的金额,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我方将在收到和解协议签章版原件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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