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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专利审查员与代理人之间的良性互动

2014年06月07日


一、引言 
 人类已经迈入21世纪,世界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变革,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东西方文化激烈碰撞融合,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格局中,知识产权已然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 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世纪恒程知识产权http://www.sjhcip.com转载
 2007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2008 年正式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表明面对世界科技发展的大势,面对日趋激烈的 国际竞争,我国已经把实施知识产权放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12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大 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是继十七大报告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再一次出现在党 的工作报告中,表明了党和国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 性越来越强。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战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发挥的作用已愈来愈被国人重视,也已 被国家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最新统计数据,2013年,国家知 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82.5万件,同比增长26.3%;授权发明专利20.8万件,同比下 降4.1%(注明数据来源)。因此,代理人和审查员的大量需求应运而生。 

二.专利审查员与专利代理人的角色定位
  (1)专利代理人是集专利法律知识和专利技术知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要求综合素质 很高。国外从事该职业者必须首先具有律师资格,才能申请考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并受聘于 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人员。他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人,但又不同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 一般代理人。主要表现在:不仅要掌握民法、民诉法等法律、法规,更要精通专利法、专利 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等有关专利方面的法规;要具备理工科专业基础知识,至少精通 一门专业技术;除熟练起草有关法律文书外,还要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技巧。学会严格按 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具体专业技术内容撰写一份即符合法律规定又恰当表达技术 内容的申请文件。因此,专利代理人的工作是融法律性、专业性和写作性为一体的跨学科的新兴专业人员[1]。 而专利审查员则主要从事专利审查工作,针对申请人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其技术方案是否符合专利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审查员应具备本领域技术 人员的水平。

三.审查员与代理人的关系
      审查员的工作职责是审查发明创造,而代理人是将申请人的发明创造与审查员针对该发明创造所作出的审查意见有效地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我国专利法规定:外国申请人向我 国专利局申请专利时,应当聘请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而我国国内很多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大 部分也聘请专利代理机构为其代理专利申请。可见,专利代理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蓬 勃发展的重要环节。

四.如何加强专利审查员与代理人的良性互动
(1).文化的认同与利益的一致[3]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强调知识产权文化的构建,不仅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 客观需要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发展知识经济、信息技术和其他精神文化 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的题中之义。而审查文化作为知识产权文化中的重要分支, 便可以很好的将审查员和代理人紧密联系在一起。
  审查员和代理人作为专利审查流程中两个重要的门槛,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其是在专 利程序有效、稳定运行的两个开关,其均在国家知识产权建设中发挥着不可忽略的作用,其 对知识产权文化,尤其是公平、公正的专利文化的认可是非常重要的。此外,无论是代理人 还是审查员都要一切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出发,一切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好务,只有充 分认识到这一点,我想审查员和代理人才能形成良性互动。

(2).拓宽二者的交流途径
      传统上,审查员与代理人的沟通方式无外乎通知书和电话沟通。事实上,无论是通过审查意见通知书针对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还是通过电话、会晤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进行 沟通,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双方的出发点都是一致的,都是希望该申请能够尽早符合专 利法、细则以及指南的规定,被授予专利权(个人感觉交流的目的不是授权)。但是,以上 两种方式依然存在局限性;建议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上,能否尝试专利申请人与 专利审查员的远程会晤,代理人可以建议申请人到专利局组织开展的专利分析结题报告会, 以及相关技术背景和技术要点的介绍会,这样,不但能够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及时拓展和更 新相关产业的技术知识,还能够精准的了解申请人的发明点所在,便于加快审查过程。专利局方面也可以尝试组织专利申请大讲堂的活动,通过定期组织大讲堂,及时将我局的审查和 质检标准传递给代理人或申请人,这样能够促使代理人或申请人对案卷的申请和修改进行及 时修补,以及亲自深入工厂、高校实地了解,同样可以加快审查进程[2]。

(3).充分发挥各自的管理结构的组织作用
      代理人的管理机构为代理人协会,审查员的管理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充分发挥二者的主观能动性,无论是代理人还是审查员无非都是对一份申请文件进行分析、雕琢、审 查,换句话说也就是对同一个发明创造进行理解的过程,可以在二者之间搭建一座交流的桥 梁,以促进两者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如针对某一新兴领域召开最新技术知识研讨会,针对一 件复审案例进行充分讨论,交换意见。亦可由代理人协会牵头,组织审查员实地考察。

五.结语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其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创新驱动发展,而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 程度。在这一转变过程中,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十分关键。而抢占 专利的制高点显得尤其重要,在抢占这一制高点的过程中,专利审查员和专利代理人的桥梁 作用便不可或缺,因此,通过各种途径,求同存异,努力扩大二者的共同点,逐渐缩小二者 的不同点是更好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题中之义。(作者姓名:游超 赵同音 张明辉 崔晖 田媛 公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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